從民間文學看台灣社會和性別

江寶釵教授

 一、清代的台灣社會     當時台灣的男女人口比例為276:1,此一組成結構上的特點明顯影響了日後男女地位的發展。見一七二八年的統計報告:

「統計台灣一府,……自北路諸羅、彰化以上,淡水、雞籠山後千有餘里,通共婦女不及數百人。」

便可略 知當日的情形,甚至有「存查甫,無存查某」、「賣某做大舅」等諺語出現。上層社會或有妻妾成群者,中下階層「共妻」的情況亦不難見,台灣社會的倫理結構便 在這樣懸殊的差距之下漸受調整。「夫婦」本為五倫中重要的一環,但於當日卻必須有所改變。因為「夫婦」的倫理中牽涉了「宗法」問題,此種「血緣傳承」的觀 念為中國人的文化中不可缺少的。如此一來,「夫婦倫」便由「私領域」牽扯到「公領域」,夫妻關係是否合宜影響著宗法制度的莊嚴性,故由此發展出如「典妻」 一類的制度。  二、移民社會中的人口失衡    在倫理結構的改變之下,「賣女人娼門」或索取高額聘財等情形也隨處可見。這種情形不只台灣有,於中國魏晉南北朝時代也曾經出現,我們可由志怪小說中「降 女」出現的情節去了解當時一般讀書人心中盼望的「利與祿」。而造成這種社會問題的原因便在於「人口比例失衡」。    台灣是一個移民社會,其人口組成結構和過去的「帝國政策」有很大關係。而清廷對台灣的態度無疑是帝國對邊陲的方式,這一點我們在其移民政策一一「山封海 禁」中清楚可見。台灣曾是明鄭的根據地,故清廷對其保持戒心,甚至在文獻中有「山流火、河無水、鳥不語、花不香、男無情、女無義」等對台灣的批評。後來康 熙雖採施琅之見收台灣入版圖,但種種規定如:渡台者不得攜帶家眷等皆造成男女比例失衡。 三、性別比例失衡下的女性生活面貌    1.台地多娼婦
    男女比例失衡的情形下,便造成許多如:賣女人娼門、取高額聘財、童養媳等歪風。台灣巡撫邵友濂曹分析台地多娼之故,言下甚為沉痛,許多無知幼女是在如此習 俗之下被送入火坑,或明知為非,卻在大姆逼迫下無從反抗。此外,當時官兵亦不得攜眷,故為解決生理問題則必須包娼,在在都是台灣隨地皆娼門的原因。
 

< 海音詩>
「睥睨東邊列屋居,冶遊只費杖頭儲,
那知切里徵村外,別有催科到女閣。」

< 海音詩>
「鴇兒原不及娘兒,聘結檳榔喜未遲,
分得後生查畝仔,白頭無復嫁尪時。」

這兩首漢詩中都可窺見當時娼婦生活悲涼的情形。尤其後首中透露出一名娼婦除了前半生為男子蹂躪其身體之外,後半生更必須在父權主義的壓迫下養一子女,替自己生活謀一出路,令人可嘆。    2、由漢詩見俗婦生活
 

<海音詩>
「夜合花開香滿庭,鴛鴦待闕社猶停,
怪來百兩盈門日,三五微芒見小星。」

此詩中可見當時男女晚婚,故男子常於婚前先納小妾,造成日後許多婚姻、家庭中的糾紛。
 

<海音詩>
「何必明珠十斛償,一家八口託檀郎,
唐山縱有西歸日,不肯雙飛過墨洋。」

此詩中言內地男手多娶台女,然欲歸中原時不得同歸,女過數年則琵琶別抱,謂內地人曰「唐山客」的社會情況。    3.「籃假燒金」的由來
    過去的女子在傳統禮教的束縛之下,行動非常不自由,唯一可以名正言順出門的機會便是宗教。故過去女子有假藉拜拜之名,而實至廟中輿男子幽會的情形出現,故產生了「提籃假燒金」這句諺語。
 四、結論    在當時男女人口比例為2761的 嚴重差距之下,女性的命運反而有如被捉弄般,連基本平靜的生活都不易得到。試想:「賣某做大舅」、「童養媳」、「隨地皆娼門」、「嫁女索豐聘」等等社會習 俗豈是婦女們所欲見的?其中得利者,亦決非那一個個嬌滴滴的台灣女兒啊!如果清代的女性地位是建立在「物以稀為貴」的基礎,那麼可見女性在歷史的地位上是 被強烈的「物化」了。(陳怡如整理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femtk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